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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微光闪耀乡村:他是走在田埂上的“法治好

日期:2025-11-19 11:52 浏览:
荆楚网(湖北日报)消息(来信:项继武、黄鹏、谭维九)二十五年过去了,他始终坚守基层,默默丈量乡村法治建设的发展。他就是建始县叶洲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周乃清。现任泾阳镇及13个村的法律顾问。周乃清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,深入基层“精准把脉”各类矛盾,潜心领“问”,默默耕耘乡村沃土,为乡村产业法治奠定坚实基础。 周乃清(右一)到村里了解情况。 熟悉法律,供销社购买土地保障合法权益 1962年,周乃清出生于贾樟柯泾阳镇高寮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。恩施县。高中毕业后,他在泾阳镇供销社工作,担任农产品采购员。 1986年,他被分配到县供销社,负责泾阳镇农资业务。 63岁的周乃清与法律的关系可以追溯到1984年。当时,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,供销社是农民购买化肥、农药、农资的唯一渠道。在泾阳镇29个村,当年7月正值农忙季节,全镇10万多公顷水稻、玉米等农作物急需施肥。一名卡车司机将化肥带到其他地区转售,声称化肥在运输过程中被盗,货款凭空消失,化肥配额紧张,田间正要施肥。 为了不错过农忙季节,周乃清向政府汇报,联系县供销社、县化肥厂申报化肥配额,立即将200多吨化肥运往泾阳,缓解化肥矛盾。为了追回货款,他收集了卖化肥司机的证据,并学习了《农村法通读》、《民法通则》等规定。到司法机关进行法律咨询,咨询法律专家,提出投诉,依法追回10万元货款,保障农资采购。 领导见他熟悉法律,请他帮助社会领导人处理权利、债务和经济纠纷。周乃清白天调查取证、处理合同纠纷,并自学《经济合同法》等法律。夜晚。经过几次成功的法律诉讼后,他的信心倍增。此后,每当我见到法官或律师时,我都会滔滔不绝地谈论案件,抒发自己的感受;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会去书店购买最新版本的法律书籍;我每天晚上都会看《法律大讲堂》、《法律案例》等电视节目。 田间地头,“小棉袄警示”帮助群众化解纠纷 20世纪90年代供销体制改革期间,周乃清成为下岗工人。泾阳司法所通过矛盾纠纷邀请他参加。他学好法律,以热情、诚实的态度做好每一件事,与村民打交道,利用一切机会宣传法律知识,解读法律条文,为群众排忧解难,维护农民利益。 1996年取得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》,到泾阳法律服务所实习。w。他怀着报国的热忱,将自己的全部精力奉献给了法律事业。 “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,他们想按规矩办事,但不懂得法治;不希望睦邻友好,但缺乏法律意识,不知道如何理性维护自己的权利。”这是周乃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。他知道,严格的法律很难深入人心。只有脚踏实地、贴近生活的宣传,才能让法律真正“活起来”。 随身携带法制教育手册,活跃在田野里、乡村里、巷弄里。无论是在村民会议上讲授,还是在讨论具体纠纷时“逐案解释”,我们都力求通俗易懂。通过大沥村、凤凰关村、格塘社区等村的密切关系和家庭矛盾,我们合作会同村代表、党员、村委会、综治、信访、法院等部门,通过“批复会”引导群众明辨是非,从源头化解纠纷。他以“借东西不还的邻居”阐释民法典契约精神,用“养老金诈骗”、“高额利息回报”的案例展示常见的骗局,并用“打则不行,给则六尺”的比喻来诠释“六尺胡同”的种种典故的内涵。有一次,为了防止村民落入诈骗陷阱,他跟着治安警察进了家。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劝说和耐心值班,终于被说服存入差点骗走银行的20万元现金,从而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。 《周公解疑》给出法理,斗智斗勇阿尔口音 基层矛盾纠纷较多,信访问题较多。如果处理不当,小问题就会演变成大矛盾。作为农村居民的法律顾问,周乃清把防范调解作为保障乡民稳定的“第一道防线”,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研读解读法律,融入真挚的情感抚平心中的心结。 “周公解疑”是周乃清的微信号。数以千计的村民和农村干部拥有他的微信号,旨在与村民沟通、提供法律咨询;同时,通过微信分享最新的司法解释以及劳动法规、民事诉讼等常见案例,用当地方言传递法律原理。 2024年,一名社区居民因单程交通事故不幸身亡,家人与有关人员发生严重分歧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。作为法律顾问,周乃清连续13天与调解小组合作,反复厘清家属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分工,最终在镇调委员会的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协议,避免矛盾升级。 今年6月,一名儿童在选区一商业区溺水身亡。家人情绪激动,矛盾即将爆发。在村里工作的周乃清闻讯后介入,与镇民和村里的人赶到了现场。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,明确了双方的责任,并以“远亲不如近邻”的原则缓解了模糊性。经过两天一夜的调解,双方终于找到对方并达成和解。钍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。在周乃清潜移默化的影响下,“依法办事、遇到问题想办法、解决问题用办法、依靠法律化解矛盾”的理念深入人心。一位村民公开表示:“以前我总想着走‘后门’找关系,现在我明白了,法律才是解决问题最坚强的‘基础’。” 融入法理,现场澄清法治疑虑,声音流畅冷静 在村里,周乃清“熟悉人、地、事”,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经验:村民不愿意听大道理,村民不懂法律规则。他需要用白话文普及法律,用身边的案件讲解法律,讲村民想听、懂的实际事情。 2025年7月,余正在种植医药菜格村的药材和毛豆。经当事人邹某充分同意(口头同意),从邹林场开始修建机械犁耕路,对林地和邹林造成轻微破坏。双方因土地占用、森林损害赔偿等问题存在争议。 10月初,彩阁村委会调解未果。周乃清得知此事后赶赴笼村了解案情。调解之初,邹提出赔偿10万元,于某则表示“天价”一文不值。两侧在一个星系中。周乃清根据双方描述的环路,在示意图上标出了示意图,并按照东南、西北、双方商定的四个边界标出了四个边界。随后,双方当事人、村干部、村民代表冒雨来到现场,测量面积,清点树木损失,计算补偿费用。国家金额。经过双方陈述事实、说理、研究法律、做好背靠背工作,双方进行沟通,最终达成由于某向邹某一次性赔偿1万元的协议,案件结束。 周乃清不修路就能解决问题。面对“老板拖欠工资”的求助,他不仅详细讲解了劳动仲裁流程,整理了材料清单,鼓励当事人保留劳动合同、工资单等基本证据,还免费撰写法律文书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面对老人“子女无人抚养”的辛酸,他引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耐心讲解调解和诉讼两种方式,一边敲打自己的感情,一边安排调解。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来说,e率先设立专门的上门服务。他凭借坚定不移的耐心和诚实,成为群众心中值得信赖的“法律爱心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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